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
网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(以下称论坛)网站的信息披露行为,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及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章程》(以下称《章程》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论坛通过论坛网站披露信息应当遵循客观、规范、及时的原则。
第三条 论坛理事会负责网站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工作,论坛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网站的信息披露工作。
第二章 网站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
第四条 论坛可以通过论坛网站向非会员披露下列信息:
1. 论坛组织机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的宗旨、职责、组织机构、创始会员名单、允许对非会员披露的会员名单(包括机构会员及个人会员)、论坛组成人员名单(包括论坛理事、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顾问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各专门委员会、特别工作组的组成人员)。
2. 论坛动态,包括但不限于论坛召开会议、举办活动、出版刊物、会员获得奖励或受到处分的通知公告。
3. 会员动态,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正在进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、项目、研究、人员介绍。
4. 行业动态,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整个资产证券化行业的政策、信息、新闻、重大事件。
5. 法律法规,包括但不限于按类别披露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的相应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通知、行业规则。
6. 法律、法规未禁止披露的其他信息。
第五条 除向会员披露本办法第四条所述信息外,论坛网站还应向会员披露下列信息:
1. 全部会员名单(包括机构会员及个人会员)及其相应介绍。
2. 行业研究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交流、咨询报告、市场分析、研究建议、研究成果、经典案例、论坛编辑的供会员分享的资讯。
3. 会员在网站BBS上传的资料和在线交流的信息。
4. 论坛理事会确定的应向会员披露的其他信息。
第六条 除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信息外,论坛网站还应向理事披露需要征求理事意见的文稿、理事会会议纪要、理事会的表决情况、理事会决议及其他需要理事之间讨论、决定的文件或与论坛相关的事宜。理事之间可就论坛的管理、运作的相互讨论,可以在网站BBS设立的理事专区进行。
第七条 论坛理事会可以根据论坛工作的需要调整网站信息披露的内容。
第三章 对网站信息披露的管理
第八条 对会员在网站BBS进行信息披露的管理
会员在网站BBS上通过上传资讯和在线交流等方式披露信息,无须事先获得秘书长或论坛指定的相关人员的批准和确认。但论坛网站的工作人员有权依照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网站管理规则》中关于会员使用网站的管理规定,对会员在网站BBS上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管理。
第九条 对网站BBS之外的其他信息披露的管理
网站信息发布之前,网页编辑和网站翻译应制作准备披露的信息清单及电子文档,提交秘书长或论坛指定的相关人员审核,经秘书长或论坛指定的相关人员批准同意后,由网页编辑将相应资讯上传网站的相应栏目,供会员或非会员分享。
第十条 对网页编辑和网站翻译的工作要求
1. 网站信息发布前,网页编辑和网站翻译应当反复校对,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网站相应栏目。
2. 网页编辑和网站翻译等人员不得擅自在论坛网站上发布信息。
3. 对论坛网站上的咨询、留言、意见和建议,网页编辑和网站翻译应当定期予以收集、归纳和分类,并及时向秘书长或论坛指定的相关人员报告。
4. 对论坛网站上的不良信息,网页编辑和网站翻译应在保存有关记录的同时,立即删除该页面的链接或隔离该页面,并及时向秘书长或论坛指定的相关人员报告,避免不良信息在网站上传播。
5. 如果发现已发布的信息确有错误,网页编辑和网站翻译应及时进行修改,并向秘书长或论坛指定的相关人员报告。
第四章 监督管理
第十一条 论坛理事会对论坛网站披露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。
第十二条 相关人员未按本办法的规定披露信息,给论坛造成不良影响或给信息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,除由论坛予以相应处罚外,该相关人员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;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论坛和其他会员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三条 除论坛网站外的其他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由论坛理事会另行制定。
第十四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论坛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

